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10年来,“一带一路”已成为惠及全球发展的重要国际公共产品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能源领域始终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我国始终秉持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务实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为进一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维护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不断开创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能源力量。
共建“一带一路” 十年能源合作成就斐然
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10年来,我国与共建国家凝聚能源发展共识,深化能源领域务实合作,促进能源领域共同繁荣,为世界经济发展和全球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10年来,我国与共建国家持续深化政策沟通,凝聚能源发展的更多共识。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日益紧密,区域能源合作平台工作持续开展,有力促进了相关国家和地区在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先后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参与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近百项,签署了100多份能源合作文件,与1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边能源合作规划,在能源贸易、投资、产能、装备、技术、标准等领域开展合作。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日益紧密。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提出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雏形初显。2018年10月,首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期间,中国与17个国家发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宣言》。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在北京正式成立。伙伴关系成立以来,于2019年12月、2020年12月、2023年5月召开了3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并按照需要开展部长级培训班和能源合作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目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达到33个,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成员国数量最多、活动最为丰富、成果最为务实的高质量合作新平台。
区域能源合作平台工作持续开展。10年来,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先后共同成立了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中国—阿盟清洁能源培训中心、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等5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聚焦政策沟通、规划对接、能力建设、技术交流和联合研究,有力促进了相关国家和地区在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10年来,我国与共建国家持续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扎实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合作亮点纷呈。2013~2022年,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累计分别超过1.2万亿美元和8000亿美元,占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比重超过了一半。这些工程涵盖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我国与周边国家跨境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更大范围促进了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更广领域拓展了区域国家能源合作,为能源资源互补协作和互惠贸易创造了有利条件。
推动油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缅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中俄原油管道复线等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相继投运,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开发建设持续推进,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基本形成。目前,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正在推进中。该线建成后,将首次途经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2个国家,与已建成的连接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的A/B/C线一道,形成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网,成为中亚地区规模最大输气系统。届时我国从中亚进口天然气输气能力将从每年550亿立方米提升到850亿立方米。除中亚外,中俄油气管道建设影响世界能源格局。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自2019年12月投产供气后,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将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2022年2月中俄签署协议,俄方将经由中俄远东线每年向我国供应高达1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中蒙俄天然气管道是俄罗斯继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成功运营后规划的又一条备受瞩目的对华输气线路,该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开工,2030年运营,年设计输气能力达到500亿立方米。这些管线全力输出后,仅俄罗斯对华管道天然气供应能力就将达到每年近千亿立方米。
加强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我国已与7个国家开展电力互联互通项目,建成中越、中蒙、中缅等跨国输电线路,电力互联水平不断提升。其中,国家电网与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已建成10条跨国输电线路,南方电网经营服务区与老挝、越南、缅甸毗邻,持续推进与澜湄国家电网互联互通。具体来看,我国东北电网与俄罗斯远东电网建成了1回500千伏、2回220千伏和2回110千伏输电线路;我国新疆通过35千伏、内蒙古通过220千伏和110千伏输电线路与蒙古实现一定规模的电力交易。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缅甸电厂以1回500千伏、2回220千伏和1回110千伏线路向我国供电;我国以3回220千伏、3回110千伏线路向越南供电,以1回115千伏线路向老挝供电。2022年6月,老挝电网通过115千伏老挝东盟—那磨线与我国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电网联网运行,老挝成功向我国送电,形成了我国南方区域与澜湄区域电力余缺互济、优势互补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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