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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电力体制改革怎样深水前行?
来源: | 作者:小荷 | 发布时间: 1247天前 | 1117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网讯:2015年,中发9号文发布,正式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序幕,放开了配售电领域,启动了电力市场建设。回首电改五年,有哪些成绩值得肯定?

可以看到的是,输配电改革、电价市场化、增量配电网、统-电力市场的建设等各方面都迈出了实质性进展的步伐,9号文规定的各项任务都在推进之中。

五年来的重要进展电力体制改革的五年来,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通过电网成本监审和输配电价核定,逐步建立起了独立的省级电网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体系。各电力市场试点单位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和交易机制逐步完善,交易品种逐步丰富,市场主体参与意识逐步增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分批推进,售电公司雨后春笋般涌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基本完成。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在电力市场建设上都取得了突破。

总体而言,新一轮电改走向持续纵深阶段。

发用电计划全面由市场说了算

2015年以来,作为新-轮电改“放开两头”最重要的一一个环节,发用电计划放开的改革以小步快走的方式展开。其中,2017年3月明确“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2018年7月“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大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2019年6月,宣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改革终于迈出关键性一步。经营性用电、发电将不再计划,全面由市场说了算。

电价机制进入竞争环节状态

2019年,国家对煤电上网电价机制作出重大调整,延续了多年的煤电上网标杆电价退出历史舞台,煤电联动机制也随之取消,将原有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

过渡期,基准电价按当地现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向上10%、向下15%。电力现货试点地区不受浮动范围约束,其他地区市场化交易参照执行,对于仍由电网企业代理用户对应的优先电量仍然采用基准电价结算。标志着我国的电价机制已经进入了竞争环节状态,在价格基本制度层面全部放开。

8个现货试点稳步推进中电力现货市场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版图,已经走出了坚实的轨迹。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

2018年作为“现货元年”,各地都相继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2019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突破,国内首批8个电力现货试点已全部进入结算试运行阶段。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我国电力现货市场也将逐步正式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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