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推动能源低碳转型
一、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跨越式增长,“十四五”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以上。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优先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推动农林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积极争取雅中电力、电量向江西倾斜,多渠道、多方位拓展其他跨区域输电通道向我省输送清洁电力。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核电项目的厂址资源保护工作。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深入拓展电能替代,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统筹新能源快速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源网荷储各环节的新型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发展。鼓励氢能、发电侧储能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探索“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合理确定储能配置比例,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电力支撑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现役和新建煤电开展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布局天然气发电项目,推动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加强与邻省电网的互联互通互济,扩大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范围。加快推动电网数字化转型,提升智能化水平,以电网为核心平台全面推动发输配用各环节数据信息深度共享互动、彼此融合贯通,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弹性,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研究建立用户需求侧响应激励机制,鼓励高耗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为系统提供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辅助服务。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改造。以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煤行业为重点,推广中高温余热余压利用、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空气源热泵供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节能技术利用,推进能源系统优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发展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分布式能源,探索推进地热供暖、太阳能制热、生物质供热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以管理增效促进节能水平提高。
四、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控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煤行业盲目发展,严格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钢铁、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因地制宜大幅压减散煤消费,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多措并举推动非电煤消费稳步下降。结合国家对热电联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十四五”力争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含燃煤背压机组)100-200万千瓦。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节能增效和环保提标改造,进一步降低平均供电煤耗至297克/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