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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答记者问
来源: | 作者: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453天前 | 211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总体方案》出台实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出台实施《总体方案》有什么工作基础?

  广东东莞是台商进入大陆时间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台资企业的数量、投资额均居各地前列,素有“台商大本营”的美誉。目前,东莞在营台资企业超3800家,常住台胞约5万人,5700多名台籍学生就读,建有大陆第一所台商子弟学校和广东第一家台资医院,连续十四年举办“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越来越多台胞台商视东莞为“第二故乡”。同时,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拥有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与台湾地区高端制造产业契合度高。进入新发展阶段,东莞积极携手台胞台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制造强市,在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上具有扎实工作基础。

  二、出台实施《总体方案》有什么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强调,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本次出台的《总体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的真诚善意,明确释放了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政策信号。

  粤港澳大湾区是大陆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粤港澳大湾区搭建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平台,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对台交流合作优势资源,共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大机遇,共创粤港澳大湾区美好未来。

  东莞具备两岸经贸交流、人员往来的良好基础。在东莞试点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加快建设两岸共同产业、共同市场、共同家园,实现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顺应两岸同胞加强交流合作的共同愿望,为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有力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三、《总体方案》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总体方案》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打造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区。

  《总体方案》提出了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等工作目标,具体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主要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在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具体包括推进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增强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在携手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方面,具体包括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拓展国内大市场、携手扩大对外开放;在携手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方面,具体包括加快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人才就业创业渠道、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

  四、请问如何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批复有关要求,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全力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将会同广东省通过新闻发布会、台胞台商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总体方案》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台胞台商充分认识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向广大台胞台商介绍政策内涵、合作空间和发展机遇,共同营造两岸各界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持续推动政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会同有关单位和广东省,依托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现有工作机制,加强对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工作的协调指导,解决《总体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定期研究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工作年度重要事项,在政策安排、改革创新、项目实施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效路径。

  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广东省要加强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组织推进力度,研究提出推进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政策措施建议,制定实施省级权限内支持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实施进展,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指导东莞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四是做好跟踪总结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加强工作调研,做好对《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系统评估,充分听取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台胞台企等方面意见,主动研究新问题新动向,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同时,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新经验新措施,带动其他地区提升对台创新发展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