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在运项目开展电力市场盈利模式探索,不断提升调度响应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能力,多措并举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意见》落实?
答:按照《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职能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做好工作统筹,积极研究并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政策要素的保障。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光热发电发展,抓紧开展省级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布局规划等工作,推动落实光热发电相关电价机制、辅助服务细则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