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审核方对审核活动不予配合,审核活动无法进行。
(2)受审核方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有重大不一致。
(3)其他导致审核程序无法完成的情况。
4.4审核报告
4.4.1审核组应对审核活动形成书面审核报告,由审核组组长签字。审核报告应准确、简明和清晰地描述审核活动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2)申请组织活动范围和场所。
(3)审核的类型、准则和目的。
(4)审核组组长、审核组成员及其个人注册信息。
(5)审核活动的实施日期和地点,包括固定现场和临时现场;对偏离审核计划情况的说明,包括对审核风险及影响审核结论的不确定性的客观陈述。
(6)叙述从4.3条列明的程序及各项要求的审核工作情况,其中:对4.3.3.5条的各项审核要求应逐项描述或引用审核证据、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对质量目标和过程及质量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7)识别出的不符合项。
(8)审核组对是否通过认证的意见建议。
4.4.2认证机构应保留用于证实审核报告中相关信息的证据。
4.4.3认证机构应在作出认证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提交申请组织,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
4.4.4对终止审核的项目,审核组应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形成报告,认证机构应将此报告及终止审核的原因提交给申请组织,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
4.5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验证
4.5.1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分析原因,并提出纠正和纠正措施。对于严重不符合,应要求申请组织在最多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认证机构应对申请组织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如果未能在第二阶段结束后6个月内验证对严重不符合实施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则应按4.6.5条处理,或者按照4.3.3.5条重新实施第二阶段审核。
4.6认证决定
4.6.1认证机构应该在对审核报告、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基础上,作出认证决定。
4.6.2认证决定人员应为认证机构管理控制下的人员,审核组成员不得参与对审核项目的认证决定。
4.6.3认证机构在作出认证决定前应确认如下情形:
(1)审核报告符合本规则第4.4条要求,审核组提供的审核报告及其他信息能够满足作出认证决定所需要的信息。
(2)反映以下问题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已评审、接受并验证了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①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实现质量目标有重大疑问。
②制定的质量目标不可测量、或测量方法不明确。
③对实现质量目标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点的监视和测量未有效运行,或者对这些关键点的报告或评审记录不完整或无效。
④其他严重不符合项。
(3)认证机构对其他一般不符合项已评审,并接受了申请组织计划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4.6.4在满足4.6.3条要求的基础上,认证机构有充分的客观证据证明申请组织满足下列要求的,评定该申请组织符合认证要求,向其颁发认证证书。
(1)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且运行有效。
(2)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申请组织按照认证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6.5申请组织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者存在以下情况的,评定该申请组织不符合认证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组织并说明其未通过认证的原因。
(1)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
(2)发现受审核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与产品和服务质量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6.6认证机构在颁发认证证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将认证结果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认监委。
5 监督审核程序
5.1认证机构应对持有其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以下称获证组织)进行有效跟踪,监督获证组织持续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并符合认证要求。
5.2为确保达到5.1条要求,认证机构应根据获证组织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风险程度或其他特性,确定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审核的频次。
5.2.1作为最低要求,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5.2.2超过期限而未能实施监督审核的,应按7.2或7.3条处理。
5.2.3获证企业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报起30日内,认证机构应对该企业实施监督审核。
5.3监督审核的时间,应不少于按4.2.1条计算审核时间人日数的1/3。
5.4监督审核的审核组,应符合4.2.2条和4.3.1条的要求。
5.5监督审核应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且应满足第4.2.3.3条确定的条件。由于市场、季节性等原因,在每次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需覆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和服务。
5.6监督审核时至少应审核以下内容:
(1)上次审核以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及影响体系的重要变更及运行体系的资源是否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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