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统一、三结合”和“三化监管”为鲜明特征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系统性重塑。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构建起与我们党集中统一领导优势相适应、组织动员优势相衔接、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相配套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健全“三统一、三结合”国资监管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等三项职责统一起来,有效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切实做到全面履职、高效履职。突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三化监管”优势特长。加强专业化监管,探索创新有别于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完善规划投资、考核分配等监管工作,强化产权管理、财务监管等基础管理。加强体系化监管,把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加强法治化监管,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提高国资监管能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推动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加强对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指导推动力度,当前全国省一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平均比例超过98%。
以“六个有机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根本保证和力量所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推进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统一,明晰党委(党组)和其他治理主体关系,推动各治理主体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推进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和市场优化配置作用,建立完善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推进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把解决生产经营难点作为加强党建工作重点,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同频共振。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构建体现国企先进精神的价值体系,汇聚起推动国资央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强大正能量。推进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统一,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发挥出资人监督专业化优势,整合监督力量,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有机统一,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更有效联动,引导国有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